2021-10-22 12:00:44
各相关科研人员:
现将《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对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定位
指导性计划项目是指由市科技局按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推荐、审核、立项、验收等管理流程立项和管理,能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能取得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研发资金完全依靠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或社会资金资助,财政专项资金不对项目研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立项个数不超过3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公司(含在职科技创新人才),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2.项目承担主体: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承担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但不配合项目结题或验收工作,以及验收结果为结题或不合格的项目单位或已获得当年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叁、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只需填报《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11月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医务部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医务部科教办对申报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负责。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科研人员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1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书电子档和开题报告报至医务部科教办。
2.请各科研人员积极组织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医务部科教办。
联系人:陈羿戈 张泓雨 0736-2120087
联系邮箱:xycdywb@126.com
天美麻花星空九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