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6:35:57
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有效利用现有活动器材,保持活动室清洁卫生,确保活动室安全防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活动室由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7:30—21:00。
二、白天工作时间一律不得进入室内活动,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活动室主要为医院职工服务,要求凭工作牌登记入内,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四、具体管理规定:
1.锻炼不超过开放时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3.地垫为PVC材质,进入活动室需换上干净的运动鞋,严禁穿皮鞋、高跟鞋入内。
4.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水果、乱丢果皮纸屑。
5.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器材,爱护室内各种活动设施器具。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借用本室器材(如乒乓球拍、乒乓球等)须办理登记手续,当天归还。所有活动器材均不得带出室外。
7.禁止长时间占用某一器械,做到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保持秩序、保证安全。
8.活动结束后主动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9.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
10.熬夜后、酒后和有相关病史不适宜作某一运动者不要进入活动室锻炼,避免造成生命危险。
五、为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参加锻炼的员工须自觉遵守活动室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