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14:53:00
各科室:
为完善医院职称体系,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每年1月和7月进行职称聘任工作,现就此次聘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人员准备好本人的职称证(最高)原件以及复印件,以科室为单位(联络员收集),于1月10日前交至行政楼505人力资源部。
其中:根据相关文件,护理、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护师职称考试,工作满1年后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职称。符合此类条件人员请准备好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所有职称聘任以获得职称证为准,考试通过但未拿到职称证者在下批职称聘任工作中医院再行聘任。
注意事项:
1. 因存档需要,之前交过复印件的人员,这次需重新准备;
2. 复印件需要有证件编号和照片两面,并且在左上角注明员工工号;
3. 初级医师需准备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临床医学毕业,被聘为技术员岗位和行政岗位人员获得医师资格证,工作满一年可聘为初级职称。
请联络员按时将材料报送到行政楼505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36-2910909。逾期未交者推迟至下一次进行职称聘任时聘任。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