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 14:42:5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更加方便患者节假日期间就诊,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医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清明节:4月5日(周叁)休假,停普通门诊。
劳动节:4月23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二派班;4月29日-5月1日(周六-周一)五一休假,停普通门诊。5月2日-5月3日(周二-周叁)开放节假日门诊。5月6日(周六)正常上班,按周叁派班。
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周四-周六)端午休假,停普通门诊。6月25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五派班。
现将节假日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医疗工作安排:
1.节假日期间停普通门诊,成人急诊和儿科急诊正常开放;
2.急诊抢救室、急诊药房、急诊放射、急诊超声、急诊检验及急诊收款处等相关科室安排人员坐班;
3.各病房及滨颁鲍每日安排叁级医师查房,随时做好收治急危重症患者的准备;对需专科诊治的急诊患者,须及时收入专科病房。
4.麻醉手术部、病理科等相关科室安排人员值班,随时做好开展急诊手术的准备;
5.节后择期手术通知单必须于
清明节:2023年4月4日(周二)11:00之前送2023年4月6日(周四)的择期手术通知单。
劳动节:2023年5月3日(周叁)11:00之前送2021年5月4日(周四)的择期手术通知单。
端午节:2023年6月21日(周叁)11:00之前送2021年6月25日(周四)的择期手术通知单。
二、咨询班及值班要求
1.各业务科室主任/负责人、病房负责医师及咨询班医师必须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法需在派班表上注明,做到随叫随到;
2.值班医师与总住院医师24小时留守病房;
3.院总值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全院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部、网络信息中心、安全保卫部等安排人员坐班。
4. 门诊部负责协调门诊医疗工作协调,须按门诊开放时间安排好相应岗位工作人员。
5. 财务部须安排急诊收款、门诊开放时间收款人员及住院结算中心值班人员。
叁、其他要求
1.各临床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等,严防差错事故发生,涉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重大不良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医务部。
2.所有值班人员必须符合资质要求;不得安排实习、进修医师单独值班;不准擅自调换和更改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包括值班领导、值班主任、抢救班、咨询班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打印在派班表上,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值班医生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各班做好交接班,危重病人严格执行床头交接班。对需专科诊治的急诊患者,须及时收入专科病房。
3.各科室必须于3月20日前将4月份派班安排交至医务部106办公室,电子版发医务部邮箱xycdywb@126.com,各职能部门派班安排交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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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