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4:50:52
各相关科室:
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于做好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8〕318号)的要求,现将我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注册在本院的所有执业医师。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或者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简易程序进行考核。
3.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其中业务水平测评免写个人述职。
2.简易程序: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免考其他业务测评内容。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医务部审核。
叁、考核安排
1.注册及完善医师个人信息。参加考核的医师8月10日前凭医师定期考核用户名(身份证号)及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http://renewNaNda.net 进入(注意用户类型选择医师)完善医师信息、上传照片。或下载全国医师服务APP进行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述由医师自评,医务部组织复核。
3.业务水平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要求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2.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者或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
3.对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天美麻花星空九一医务部
2018年8月3日
附件2:医师服务础笔笔操作指南.辫诲蹿
附件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于做好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签章正文).辫诲蹿